药商回扣案无贪污 台东县长黄健庭被判6个月

台东县黄健庭回扣案,判刑6个月(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国民党籍台东县长黄健庭在 95年担任立委期间,涉嫌收受药商20万元回扣,关说退辅会、卫生署买药、提高药价,今天被台北地院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判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由于民选首长因贪污案件一审判决有罪,就必须依法停止职务,但合议庭认为无贪污事证,所以黄健庭没有停职问题

黄健庭被控国会助理张瑞伯,透过药商林清泰仲介收药商回扣,他收林清泰50多万元,并向退辅会关说,将林清泰所属的美时公司药品,列为荣民体系医院的采购项目,另外,美时公司及羿盛公司在94年到95年之间,也透过张瑞伯说服多家医疗院所采用他的药品,检方认定美时给黄健庭48万元、羿盛给90万元贿款。

派顿制药公司也曾透过林清泰的仲介,由张瑞伯出面让黄、张并向卫生署(卫福部前身)关说,请求卫生署将其生产的「多肌乐」更名为「得舒服锭」,张瑞伯还致电给中央保局药材专员,要求提高「得舒服锭」的采购价,从成本1.2元升为6.3元,获中央健保局同意,收取药商80万元贿款。

台中地检署97年侦结起诉,对黄健庭求刑10年,张瑞伯求刑9年,林清泰求刑7年6月,但台中地院认为相关案发地点都在台北,将案件移转,一审长达数年,今天下午台北地院法官认定黄健庭不构成贪污图利罪,但违反商业会计法的「财报不实罪」,判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