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议会诈助理费1359万 周雅玲遭诉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周雅玲2009年至去年4月间,涉嫌以人头帐户向议会诈领1359万多元助理费。新北地检署昨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周雅玲和其大妹,另外,周的小妹、前夫和5名人头助理涉犯伪造文书罪嫌部分,检方给予缓起诉处分。(蔡雯如摄)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周雅玲遭控2009年至今年4月间,利用人头帐户向议会诈领助理费,诈领金额高达1359万余元,新北地检署9月指挥台北市调处,兵分5路搜索她的服务处、户籍地等。检方24日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周雅玲和其大妹,另外周的小妹、前夫和5名人头助理涉犯伪造文书罪嫌,检方则给予缓起诉处分。

周雅玲曾任台北县第15、16届议员,并连任新北市第1至3届议员,也是汐止前镇长、前立委周雅淑的妹妹,地方势力雄厚。

起诉书指,周雅玲明知议员每人只能聘用公费助理6至8人,且每月补助费用总额不得超过24万元,却让胞妹和5名亲友担任人头助理,按月申请每月2至4万元不等的补助费,12年来共诈领1359万6460元。

周雅玲得手助理费后,陆续将款项领出私用,将人头助理的薪资汇入汐止房屋社区管理委员会帐户,还用于缴纳她父亲计程车费和其宜兰礁溪房屋贷款。

检方陆续约谈相关助理,他们坦承有担任人头,且清查议会资料、帐户交易明细等证物后,发现周雅玲2016年至今年9月已向议会申请服务处租金、水电费、邮电费等为民服务费,但仍利用人头助理薪资,挪为私用,因此将其起诉。

对此,周雅玲表示,她9月交保后,检方完全没约谈过她,且当初侦查庭她也讲不到3句话,对检方指控她挪用公款私用,感到很纳闷,她强调助理费仅有用在公务上,至于细节只能上法院后,再跟法官、检察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