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议员涉不法 1判刑1被诉

苗栗议员罗贵星遭苗栗地院判刑5个月,已提上诉。(谢明俊摄)

民进党苗栗县议员罗贵星,因涉及于2020年间,借口休闲度假园区违法倾倒废土一事,须花钱摆平检调,向廖姓同学索取50万元未果,苗栗地院审理判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罗强调自己是选民服务,已提上诉。

苗栗地院判决书指出,罗贵星曾于2018年协助廖姓同学处理三义度假村农塘改善工程,至2020年5月,从王姓友人处得知该度假村再度倾倒废土,引起调查局人员注意,罗贵星随去电廖姓同学,表示出面说项摆平。

判决内容显示,廖某事后心存疑问,向调查局友人询问,友人建议暗中录音搜证后,廖某向调查局中机站检举。苗栗地院审理,传唤多名证人后,作出判决,以罗贵星犯诈欺取财未遂罪,处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

无党籍新竹县议员郑昱芸涉嫌涉嫌用吴姓妇人母子,当人头诈领议员公费助理费,新竹地检署侦查后依贪污治罪条例将郑等3人提起公诉,认郑涉贪诈取公款,犯后犹不知自省,请法院从重量刑并科罚金,犯罪所得22万4547元,请依法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