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议员施余兴望涉贿被诉请当选无效 法官判检方败诉
台南地检署对台南市山地原住民议员施余兴望提起民事当选无效之诉,被台南地方法院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山地原住民议员施余兴望被控去年九合一选举时,涉嫌以每票1万元到1万5000元不等,向5位选民买票。台南地检署除依贿选罪提起公诉,还对他提出民事当选无效之诉,但今天被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驳回。
南检起诉指出,2022年9月7日下午,施余兴望到官田区钱赖选民的住处请托支持,还拿装有1万元的红包给钱赖;11月10日下午,新化区钟姓选民联络施余暗示索贿,他即到新化拜访钟民,并将放有1万5000元的红包交给钟,期约钟及其家属支持。
2022年6月与11月某日,施余兴望2度到将军区范姓选民住处请托支持,并要求协助拜访其他选民,2次共交付1万4000元作为买票代价;同年8月初,施余到永康区洪姓选民住处寻求支持及帮忙拜访其他选民,并交付1万元红包给洪民;同年9月间,他又到仁德区黄姓选民住处请托支持,也交付1万元红包。
检方还指出,施余兴望明知一、二审都认定他涉贿选罪嫌重大,仍罔顾事实,于去年11月15日下午在他的脸书公开宣称,「经检调漏夜侦讯,调查无任何买票证据,法官最后判他无保请回,隔天周日他平安回家;检方抗告,也被高分院驳回,感谢主,他跟团队已经没事了,请大家放心」,涉嫌散布谣言与不实情事,追加起诉散布谣言罪嫌。
不过,法官认为,检方以各候选人的得票数,反推选前彼此间竞争异常激烈,仅属推论,并无提出其他证据证明;纵依得票率以观,被告获得近半数的选票,高出第二名的参选人17.6%,因此被告选前是否认为选情紧张必须买票始能胜选,而有投票行贿的犯意,已有可疑。
另外,被告辩称交付5人的款项是车马费,与5人的证述及物证相符,自难认为系投票的对价。
法官强调,检方以被告有选罢法投票行贿行为及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之行为等为由,对被告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为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