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县议员张再兴涉贿选案 今判当选无效确定
澎湖县议会议员张再兴,二审仍遭判当选无效。(本报资料照)
澎湖县议员张再兴因服务处庄姓主任庄涉嫌贿选,经澎湖地检署检察官吴巡龙对张再兴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一审澎湖地方法院判决张再兴当选无效,案件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今驳回他上诉,当选无效确定。
去年五合一选举,担任县议员张再兴庄姓服务处主任,被检调单位查获涉嫌以每票1000元代价向选民买票,要求支持「特定」县议员候选人。庄于侦查中自陈,自2019年担任张再兴的服务处主任,处理选民服务,并按月收取车马费,并在去年底的县议员选举,为张再兴竞选团队成员,
因此检方主张,庄帮张处理选民服务,并按月收取车马费,且在去年底的县议员选举为其竞选团队成员,而庄对张的竞选团队成员有选任监督之责,并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不论该竞选团队工作人员为当选人助选,有无挂名或执行事务为何,系属有偿无偿或是否受领任何形式之薪资或报酬,基于权益同归原理,即应视为张再兴本人所为,因此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一审澎湖地方法院判决张再兴当选无效,张再兴不服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20日判决驳回,张再兴当选无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