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县议员潘连周 当选无效确定
屏东县议员潘连周因洪姓桩脚涉嫌贿选案,遭高雄高分院判决当选无效定谳。(翻摄潘连周脸书/谢佳潾屏东传真)
屏东县议员潘连周因洪姓桩脚涉嫌贿选案,被屏东地检署等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一审潘胜诉,检方上诉后,高雄高分院逆转,改判潘连周当选无效确定。对此,潘连周喊冤道:「没有证据也能判,法官的自由心证太可怕了」,但也只能接受。
无党籍的潘连周是三选区4届议员,前年拿下该区第二高票,不过检方调查,潘连周在县议员选举期间,曾任刑警的洪姓助选人员将3万元交付给另名陈姓男子,并嘱托陈男以每票1000元价格,为潘买30票,检方侦结依选罢法起诉,并对潘提出当选无效之诉。
一审屏东地院审理时,判决当选有效,检方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认为,洪男及陈男对选民买票行为,经屏东地院依交付贿赂罪判刑确定,且陈也供述洪男是潘连周桩脚,加上扣得洪男手机中发现,他与潘连周有频繁联系的通联纪录,更多次发放潘连周的竞选文宣拉票,2人互动频繁,交情匪浅,洪应是潘连周竞选活动的重要桩脚。
另外,洪曾任高雄港务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员,应知贿选会有刑责,若非事先与潘讨论,不可能冒民、刑事风险,综合事证,认定洪男替潘连周买30票的行为,应是取得潘的同意或容任,因此判潘连周当选无效。
判决出炉后,潘连周强调绝对没有买票贿选,此案也无直接证据、甚至是间接证据证明他涉案,就凭法官的自由心证就认定他有罪,直呼:「实在是太可怕了」,虽然频喊冤、强调清白,但他也说案子已经定谳,只能接受,只是感到很失望,会先沉淀一阵子,再规画之后的路。
而潘连周遭判决当选无效确定后,将由落选头黄建溢递补县议员遗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