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500元连任屏东县议员 当选无效还要入狱服刑
前屏东县议员郑双铨企图以每票500元代价贿选,遭判有期徒刑3年6年,褫夺公权3年。(本报资料照片)
屏东县国民党籍前县议员郑双铨,2018年九合一大选被诉以一票500元的代价企图买票,他选上后被判当选无效确定,刑事部分,最高法院驳回他的上诉,依行求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褫夺公权3年,未扣案之贿赂3000元没收,全案定谳,郑须入狱服刑。
郑双铨是屏东县议会第19届议员选举之候选人,该届选举投票日为2018年11月24日,郑为期能顺利当选,在张姓友人及张的配偶所共同经营、位于屏东县长治乡昆仑路上之早餐店,以每票500 元为对价,向有投票权之张及其户内有投票权之人买票。
郑男询问张女的户内有投票权之人共几人,张答以共有6 人后,郑双铨交付买票款项3000 元予张,旋掏出皮夹,欲拿取其内之现金之同时,张向郑表示其与其户内有投票权之人本就会投票支持郑而予以拒绝接受买票款项。
郑双铨后来未交付买票款项3000 元给张,张事后并未向另4人告以要投票给郑男。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认为郑男在本次选举前,身为屏东县议会现任议员,也为竞选连任之候选人,竟为图一己之当选,不惜以行贿选民之违法手段,谋求政治利益,犯后否认犯行,难认有悔意,判刑3年6月,褫夺公权3年。未扣案之行求贿赂之3000 元没收,郑提上诉,被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