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帐3千遭拒...醉男塑胶筷插爆老板友右眼 反赔200万
▲廖男为了赊帐3千元用塑胶筷插瞎小吃店老板的朋友,事后赔偿200万元。(示意图/ETtoday东森新闻云)
基隆一名廖姓男子今年2月到当地一间小吃店消费6千元,却因身上只有3千想赊帐遭叶姓老板拒绝,老板的林姓友人见状上前好言相劝,他一气之下随手拿起塑胶筷插进林的右眼,力道之大还把筷子插断,为了3千元打架反而赔上200万,还被依重伤害罪判刑2年,缓刑4年。
廖男今年2月11日晚间8时许与朋友前往基隆市一间小吃店消费5千元,后来友人先行离开,他独自一人喝到10时许才走出店门,10分钟后又返回再点1瓶高粱酒、4盘小菜以及一名小姐坐台,一路喝到隔日凌晨0时,结帐时才发现身上仅有3千元不够付6千元的费用,于是要求叶姓老板让他赊帐。
叶姓老板请廖男打电话给家人或朋友帮忙拿钱来结帐,但对方频频嚷着「我现在就是没钱啊」,还说干脆让他先走去拿钱,「像这样的客人我们可以让他走吗?我又不认识他,走了等于这笔帐就没了。」这时老板的林姓友人刚好来店内拜年,见2人争执不休好心上前调停,接着就坐到一旁玩手机。
还在气头上的廖男假装要去上厕所,接着忽然以右手把林男的头往前压低,左手抄起一旁的塑胶筷就往脸部重击,地上还留有断裂的筷子。林男大叫一声眼睛很痛,出血量大到都滴在地板上,紧急送医发现他有头部穿刺伤、右眼损伤、颅内异物、右眼损伤、颜面骨骨折、颅底骨折以及硬脑膜上出血等伤势,经治疗后又演还是因此失明。
廖男事后供称,自己与林男并无恩怨,只是当时酒醉又在气头上,「我一开始只是要教训一下林男而已,我承认伤害致重伤害犯行,但直接重伤罪的部分我不认罪。」且事后也已赔偿200万元达成和解。基隆地院日前依重伤害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因廖男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故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