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买连署挺郭 绿前议员遭诉求重刑

民进党前桃园市议员郭丽华(见图)遭控与刘姓助理等人,以每份300元为郭台铭寻求总统连署书,桃检将郭、刘及6名桩脚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民进党前桃园市议员郭丽华涉嫌指示刘姓女助理,以每份300元为参选总统的郭台铭、赖佩霞寻求连署书,郭丽华虽否认,但助理指证历历。桃园地检署20日侦结,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起诉郭丽华、刘女及6名桩脚,检察官痛批郭丽华身为主谋却推诿卸责,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桃检调查,郭丽华为帮郭、赖取得总统连署书,今年10月间指示刘女代其对外收购连署书。刘女到郭丽华住处及议员服务处领取325份空白连署书,并以每份300元为对价拿取贿款,另外1万2000元当作走路工费用。

郭丽华到案后,虽否认犯行,但刘女及陈女等6名桩脚坦承犯行。郭丽华说,因郭氏宗亲会要挺郭,但自己是民进党党员,不方便出面,才代宗亲会成员「Chris」联络刘女协助连署,没委托刘女帮忙连署,也不知道刘女指证连署300元资金从何而来。

检方认为,刘女所涉犯行已经自白认罪,且刘女与郭丽华并无嫌隙,根据2人LINE对话,确实有谈及连署书200多份、连署书据点工作人员数,还有多次紧接此类话题后的语音通话。

此外,刘女LINE对话也曾跟他人提及,郭丽华指示300元收购连署书,刘女当时也不可能预见犯行被查缉,也有证人指刘女仅为郭丽华工作,没有在其他政治人物底下工作过。

检方认为,郭丽华矢口否认犯行、饰词狡辩,且她为此案主谋竟推诿卸责给刘女,不见其悔悟,犯后态度恶劣,请法院从重量刑,并宣告没收包含贿赂金额、走路工费用等犯罪所得10万多元。刘女等人坦承犯行,配合侦办,犯后态度良好,则请法院从轻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