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警议员」甩耳光、丢水瓶判1年5月 检怒轻判提上诉

黄胜贤2015年3月因打警员耳光,被依妨害公务罪嫌送办。(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云林报导

云林县议员黄胜贤因涉嫌在2014年12月及2015年3月辱骂警察,除了被网友封为「谯警议员」外,还被判刑1年5个月。但检察官认为,黄胜贤酒后仗着议员的身份已经3度用言语辱警、2度动手,严重损及公权力行使法官轻判不只会打击警方执法的士气,也会助长类似的侥幸心态,因此昨日(29日)决定提起上诉。

被封为「谯警议员」的黄胜贤2014年12月刚当选县议员3天,因酒醉搭乘计程车却说不清楚要去哪里,最后被载到北港派出所,没想到他以为警方要酒测,一气之下不但打伤运将,还拿水瓶丢搜证的女警、追打其他警员。

▲黄胜贤酒醉殴打运将、警员曾道歉认错,表示自己是因为喝酒导致精神不济

然而,虽然黄胜贤事后道歉认错,但2015年3月又因不满受理报案方式,在派出所内大声咆哮还打警员耳光,最后被依妨害公务罪嫌送办。云林地院日前判处黄胜贤1年5个月有期徒刑,但并未褫夺公权

检方则认为,黄胜贤酒后闹事并非第一次,自2014年1月到2015年3月间就曾3度辱骂警员、2度动手的纪录,已经严重损害公权力行使的威信,法官轻判又未褫夺公权显然有量刑不当的疑虑,还会影响警方执法的士气,助长类似的侥幸心态,29日决定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