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少女遭父性侵两次 奶奶打骂「妳这三八」逼出多重人格

▲受害女子直到长大、成年了,才敢站出来控诉遭爸爸性侵。(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屏东一名父亲阿彬化名)被指控在2005年到2006年间两度性侵就读高中的大女儿,第一次伸出狼爪时吵醒睡在隔壁小女儿,他赶忙跳下床并声称是在帮忙盖被子,半年后再度出手,完事后正巧被家人撞见只穿着内裤坐在床边,而大女儿下半身赤裸躲在棉被里。高雄分院法官认为,受害女子现已成年,但多年的阴影让她罹患重郁症,甚至出现解离性人格,一度想不开企图服药自杀,因此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阿彬7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受害女子指控,第一次遭性侵时自己还在念高中,爸爸进到房间后随即压在她身上,再用棉被盖着并强行脱掉下半身的短裤裙和内裤,吓得她赶忙伸手摇醒睡在隔壁的妹妹,「爸爸看到妹妹醒来就跳下床,还拉被子把我盖住,说只是在帮忙盖被子、跟我玩。后来爸爸走了,妹妹哭着问我是不是被欺负,我很矛盾,因为是我把她吵醒的,却又跟她说没有这回事。」

▲阿彬趁大女儿睡觉时爬上床性侵,看到睡在一旁的小女儿被吵醒才赶忙离开。(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第二次受害则是在高中毕业之前,女子提到,当天傍晚放学回家就被叫到二楼爸妈的房间,爸爸以为家里没有其他人,又不顾她的反抗性侵得逞,没想到才刚结束奶奶就进到房间里,一看到爸爸只穿着三角内裤,察觉有异立即掀开棉被,看到她下半身赤裸,吓用台语叫了一声「啊娘喂」就脚软跌坐在一旁,等到回过神来,就一边骂她「妳是在三八什么」一边动手殴打。

对此,被指为兽父的阿彬反驳,案发期间父女俩确实一起同住在屏东某乡镇,但绝对没有任何强制性交的行为,「我承认是有过不伦的性交行为,但不是这两次,这两次我们没有发生性关系,有一次是因为大女儿做恶梦,要求我上楼陪她,我就坐在床边哄,结果她突然抱住我的脖子撒娇,不让我离去,才会吵醒小女儿。她患有精神疾病,我只能先安抚,免得病情爆发伤害到其他家人。」

▲受害女子曾试图服药自杀。(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而法官传唤阿彬的小女儿出庭作证,她难过地说,被姊姊摇醒的时候有爬起来偷看,但没有看到什么,「姊姊的被子盖到超过头,我就在想是不是爸爸,于是故意一直翻身,接着就听到爸爸说『妳看,妳把妹妹吵醒了』,当时我觉得姊姊被欺负,爸爸离开之后我觉得很害怕就哭了,但是姊姊只说爸爸是在帮她拉内衣。」

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阿彬身为父亲本来应该善加照顾儿女,却为了一己私欲对大女儿伸出狼爪,不顾对方全身僵硬、用手推阻胸口,仍强行性侵得逞,并以经济、照护等优势地位要求不得抗拒,导致大女儿罹患解离性人格、重郁症,还一度企图服药自杀,加上他犯后始终否认犯行,也未寻求谅解,让女儿受到亲人指责,制作笔录还因为想自杀而住院接受治疗,屏东地院一审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7年6个月,量刑并无不妥,最后裁定驳回他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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