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游卡撬开门!恶狼戴好套子闯屋性侵 还把她脸打到骨折
▲苏男为制止被害人呼救而连续殴打她脸部,最后干脆将她闷昏,再以手指性侵得逞。(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苏姓男子去年11月住在台北市分租套房期间,趁着清晨同层房客都在睡梦中,竟仅穿着内裤、戴好保险套,以悠游卡撬开其中一名女室友房门,欲对被害人性侵。女子惊醒后呼救,苏男竟殴打并将她闷晕,强行性侵得逞。之后苏男若无其事到任职的超商上班,下班时却卷款17万元潜逃,8天后落网。高等法院认为苏男恶行重大,二审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他9年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苏男(32岁)当时住在北市新生北路上一处分租套房,2016年11月3日清晨5时许,苏男全身只穿一条内裤,并于下体戴上保险套,偷偷溜到走廊,以悠游卡插入门缝方式撬开被害人A女的房门。
苏男进入A女房间后,蹲坐在床边脱去自己内裤,此时睡眠中的A女翻身碰触的苏男而惊醒,苏男立刻将她压制在床上强吻她脸部,并强行抚摸胸部,又将她的长裤和内裤脱掉,以手指对她性侵。A女呼救声引来对面女房客敲门关心,苏男却用手摀住A女的嘴巴,要求她不准出声,并假装是情侣吵架,要外人别管闲事。
对方离开后,苏男打算以生殖器性侵她,但A女激烈反抗,以手指甲紧紧掐住他下体,苏男剧痛被激怒,为了要制止A女呼救,竟连续朝她脸部挥拳,并掐住A女脖子说,「妳不要这样!不然我就杀了妳!」等,最后干脆用枕头把她闷晕,再用手指性侵得逞后自行离开。
A女清醒后以手机向友人求救报警,就医验伤后发现她脸面点状出血、左眼瘀血、左上颌窦外侧闭锁性骨折合并积血等。苏男则逃离住处,当天下午仍照常到松山区便利商店上班,当晚11时许下班时,苏男没有把营业收入放入保险箱,而是偷走17万多元现金后潜逃至新北市躲藏在各地旅馆,藏匿数日后,同月11日深夜遭逮捕,全身赃款花到剩下3万多元。
检警在现场遗留的保险套内,与被害人指甲、私处都采集到苏男的DNA。他坦承犯行,供称是因为独自在台北工作,但工作不稳定加上和女友争吵,当天喝完酒后才会称着酒意犯罪。法院审理时,苏男曾在隔离法庭中向受害者致歉。
法官认为苏男犯案手段激烈,对被害人身心造成影响,恶行重大,一审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嫌判处她9年有期徒刑,高院二审维持原判,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