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不滿被分手 網路公布偷錄性愛影片 法官判刑1年2月
张姓男子与一名女网友交往4个月后分手,但张男不满被分手,希望两人复合遭女方拒绝后,竟将偷录的二人性爱影片公布在推特等社群网站,直到女方被网友私讯告知,才惊觉自己被公布不雅影片,报警处理,彰化地方法院依违反个资法,将他判刑1年2月。
判决书指出,高雄张姓男子2021年8月间在网路通讯软体认识一名女网友,两人开始交往,同年11月间两人相约在彰化县某汽车旅馆见面,并发生性行为,张男并在二人做爱时偷录下性爱影片,但两人却于同年12月感情生变而分手。
张男不甘分手,向女方要求复合被拒,即于2022年2月间将偷录的两人性爱影片放上Twitter社群网站,供不特定多数人观览。更于同年 3月14日白色情人节当天传line给女方说「妳确定要我拿出把柄妳才要好好跟我说话吗?」、「抱歉!是妳逼我的」、「我说有把柄就是有!要看吗?」、「我就喜欢妳的无所谓」、「但希望妳是真的无所谓」。
随后张男又把女方发布在IG的的个人页面、比基尼清凉照和性爱影像及截图等再发到推特社群网站供人观览,直到有网友传送讯息给女方提醒,女方才得知自己被公布不雅影像及截图等。
张男事后却否认犯行,表示他没有散布,上传影片和图片只是为了让女方紧张,因为当时他在气头上,他不甘心这段感情结束,又辩称女方知道他录性爱影片。
但女方表示,张男曾询问她说要拍影片,但她明确拒绝不要,之后他在背后做了什么事情她不知道,直到张男传了影片给她看,她即要张男删除。
法官认为,张男也曾因妨害秘密案件被刑5月,2021年7月间才以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张男却又再犯本案,显见其仍不知警惕,有其特别恶性、对于刑罚之反应力显然薄弱,已是累犯,应加重其刑,因此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罚金。
张姓男子与一名女网友交往4个月后分手,张男因要求复合遭拒,竟将偷录的二人性爱影片公布于网站,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1年2月。记者林宛谕/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