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完的分手砲!渣男以性爱影片威胁 「爱太深」求轻判

▲两人签定合约,以分手砲换档案。(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一名刘姓男子想要挽回女友威胁打分手砲否则散布性爱影片,得逞一次后仍不断骚扰女方,被依强制性交及恐吓等罪判刑。他提出上诉;但高等法院认为,一审已轻判,驳回。

判决指出,两人因为金钱借贷施暴问题分手,刘男甘心,104年3月打电话谎称有性爱影片,威胁以分手砲换取档案,见面后更签订合约;女方担心影片遭到公开、被亲友看到,答应对方要求。他在得逞后再度以相同理由威胁,得不到回应,扬言「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九点前来」、「备份先送给妳听,想要正档就来找我。」

女方不堪其扰报警开庭时指证,「害怕影片被家人看到才会与被告见面」、「我怕我不签下不了车」、「分手了怎么可能还想发生关系。」

刘男出庭时当面道歉获得原谅。一审法官认为,被告对被害人情深眷恋无法自拔,为再次发生亲密关系才误触刑罚重典,「处以法定最轻本刑仍是情轻法重」,依强制性交罪判处1年8月徒刑,恐吓及强制罪拘役60日,得易科罚金。对此,刘男仍上诉,请求轻判;高院认为,已经轻判因此驳回上诉,拘役部分定谳,强制性交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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