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移送监院、被告渎职 赖清德:法律责任我都承担

台南市长赖清德。(图/资料照)

记者刘康彦台北报导

台南市议会15日达法定出席人数顺利召开临时会,但台南市长赖清德及一级主管仍坚持不进议会。国民党大动肝火决议将未列席的赖清德及市府团队,移送行政院监察院议处。赖清德接受媒体专访,指自己是「民主万岁」的人,所有法律责任,他都愿意承担!

赖清德15日接受《联合晚报》专访。面对各界批评与质疑,他表示,冲撞体制是希望未来不要再发生(指「买票当选议长」),地方政治的恶行恶状,必须有阳光照进。

▲赖清德因坚持不进议会,15日遭国民党团决议移送监院。(图/资料照)

他在专访时痛批李全教破坏、玷污民主体制,同时强调决心捍卫台南尊严,开启地方政治文化革新,就有「不计毁誉」的打算。赖清德说:「所有的批评,我都尊重,所有的法律责任,我都承担」。

赖指出,他用1年时间扛起所有责任(当选无效之诉是二审终结案件,最慢一年内定谳),不是针对个人,而是希望社会能关注地方政治,过去多少县市的正副议长选举涉及黑金贿选,「我们不能视为理所当然」。

赖清德强调,「议长代表议会,不应有更高的标准吗?」,何况警察人员任用条例中,贪污罪起诉就停职,地方各级首长贪污罪被起诉就解职,地方议会议长是否应具高政治责任标准,比照地方首长,或至少一审被判刑就解职?

▲台南市议会议长李全教。(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