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处出炉!石木钦遭移送监察院弹劾 恐送职务法庭免职
▲石木钦涉不当饮宴,遭人审会移送监察院弹劾。(图/记者季相儒摄)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前委员长石木钦,因与当事人多次不当饮宴,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17日下午开会做出惩处。人审会认为石木钦多次饮宴、与当事人不当往来,严重违反法官伦理,伤害司法形象,因此决议将他送监察院弹劾。预计监察院也会将他弹劾后,转送司法院职务法庭议处。
石木钦于1997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之期间(分别担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长、台湾高等法院院长),涉嫌为友人、佳和实业董事长翁茂钟的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并于相关案件系属中,与翁茂钟多次宴饮及打高尔夫球,还投资翁茂钟的公司。
检方在4年前虽立案调查,但因查无贪污对价关系,刑事部分最后签结,但仍有法官向监察院提出检举。司法院接获通报后,决定召开「人事审议委员会」议处,并邀请石木钦出席。石木钦得知后,拒绝出席,并在上周三闪电请辞,总统也批准石木钦辞职。
而人审会在17日开会审议,开会前,石木钦透过律师发表声明「当法官不能没人性」澄清,说自己认识当事人30多年,自认问心无愧,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将本案移送监察院,公正调查。
人审会最后决议将石木钦送监察院弹劾。人审会指出,石木钦除与翁茂钟不当饮宴、提供法律意见外,还疑似透过妻子的名义,买进翁茂钟公司股票,并于持股6年后卖出获利,人审会怀疑这是石木钦实质持有而未据实申报的财产。
人审会认为,石木钦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法官法》、《法官伦理规范》、《法官守则》、《法官社交及理财自律事项》、《司法院暨所属机关维护优良司法风纪实施要点》、《公务员服务法》等相关规定,且情节重大,为维护司法信誉,迳行移送监察院审查
而预计监察院审理后,除了提出弹劾外,还会将石木钦移送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届时将出现职务法庭法官审理前职务法庭审判长(石木钦担任公惩会委员长时,兼任职务法庭审判长)的现象;而职务法庭最后可能做出判决,将石木钦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其他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