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钦遭弹劾 职务法庭将参审
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被控与富商翁茂钟不当饮宴,及买股票赚进逾2千万,去年9月请辞,司法院人审会将全案移送监察院议处,经监委调查发现,石木钦确实有与诉讼当事人不当接触、饮宴情事等,损及法官独立、公正、中立、廉洁、正直形象,违失事证明确,情节重大,14日通过弹劾石木钦。
石木钦表示,上届监委就曾提案但未通过弹劾,本届监委不顾他提出有利证据,只凭想像罗织,轻率通过弹劾,且对法律明文规定「从旧从轻」10年的追惩时效,置之不理,本案是「为了弹劾而弹劾」,新任监委沦为政治打手,他深感遗憾。
监察院昨天再次召开弹劾审查会,以12比0票通过弹劾。监委高涌诚直言,没想到「权贵司法」仍存在司法圈,假使此案未公诸于世,那市井传闻的「有钱判生,无钱判死」将继续发生。
监委王美玉说,石木钦自1997年7月22日至2017年间,多次接受涉讼当事人翁茂钟饮宴招待,并频繁与翁及其律师饮宴、球叙;石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间,对翁茂钟审理中案件或下级审刚宣判完案件,与翁会面并提供法律意见。
以子之名买股 获利逾2千万
王美玉指出,翁茂钟除涉入百利案的5件官司,还涉入怡安、应华、佳和炒股案,石木钦在这段期间频与翁茂钟不当饮宴接触,石甚至以儿子的名义,向佳和公司买进翁所经营的联亚公司股票100张,联亚上柜后,再以每股300元以上价格卖出,获利逾2千万。
高涌诚直言,包含检、警、调、法等诸多高官都卷入此案,虽然石木钦辩称已过10年惩戒时效,但宪法与监察法对监委弹劾权并没有时效规定,「若监院不调查,船过水无痕,这些人仍爽领退休金,社会大众可接受吗?」
高涌诚说,此次调查也比对翁茂钟的笔记本,石木钦说笔记本不能成为证据,他认为,受法官法保障独立性的法官,本应接受比较高的责任,即使监委调查有些许道德审判,但难道不该对法官进行道德要求吗。石木钦的弹劾案,将依惩戒法院职务法庭新制,由3名职业法官与2名参审员共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