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钦告司法院长 台北地院定18日首开庭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石木钦(图)自诉司法院长许宗力等3人诬告、伪造文书台北院定18日首开庭。(本报资料照片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前委员长石木钦,不满司法院指他违反法官伦理、将他移送监察院审议,自诉司法院长许宗力等人诬告、伪造文书。台北地院去年裁定驳回,但高等法院认为北院并未开庭,也未调查发回重审,北院已排定18日开庭。据悉,石木钦届时将委托律师出庭

石木钦自诉指出,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间,一直有署名「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们」的匿名检举信指控他违反法官风纪检方受理后均以查无不法签结;司法院则于2019年8月29日受理,9月17日召开人审会。

石木钦指控,许宗力、前秘书长太郎吕太郎、政风处长沈明伦明知他未提供佳和集团董事长翁茂钟讼案法律意见,也无不当饮宴、往来,却在人审会作成决议前将调查报告泄露给特定媒体,诋毁他名誉,再将报告送人审会审议,诬指他违反法官风纪,使人审会决议移送监察院,意图使他受惩戒,涉犯诬告、伪造文书罪。

北院裁定指出,北检虽以未发现犯罪签结,但报告书记载石木钦接受不当饮宴招待,与翁茂钟不当接触,不当买进翁公司股票等,函转司法院研处。司法院政风处比对检方报告及检举信后展开调查,综合观事证并提出合理推论及质疑,认定石木钦确有违反风纪行为,不是凭空捏造,裁定驳回。

石木钦抗告高院认为,北院收案后从没开庭讯问石木钦,也没有调查纪录,就直接引用石木钦提告内容,认定许宗力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未践行必要讯问及调查程序,也未赋予石木钦说明及补正机会,裁定于法未合,故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审理

石木钦,司法院,许宗力,诬告,不当饮宴,翁茂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