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大常委会 可直接任免副总理

2021年3月11日大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 (新华社

昨日闭幕的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属于大陆党和国家领导人层级的副总理中央军委主席等重要职务的任免与撤销,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作出决定,无须由每年只集会一次的大陆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决定,增加高层人事的任免弹性,被解读是为明年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20大)的人事布局铺路

草案的主要内容分为6个部分,包括「增设『总则』一章」、「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职权相关规定」、「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增加相关内容」、「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以及「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其中又以「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最受瞩目。根据大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5日的说明,为了保证国家机构正常有序运转,根据宪法的规定和精神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草案增加两项人事任免与撤销权

也就是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得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未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等重要职务的任免与撤销,无需等到每年3月的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每两个月集会一次的人大常委会可随时做出相关决定。

以往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够任免国务院部委首长等「部级官员」,但修改组织法后,包括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都将可以直接任免。

中共将在明年秋天举行20大,进行北京高层领导班子换届,有分析认为,此次修正全国人大组织法,或许也含有为明年高层人事布局铺路的意图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指出,全国人大组织法的修改后,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关键职务任命会更加及时、高效,以在各种变局下,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的出现。

昨日的人大表决通过了10项议案,包括今年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的决议草案、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大组织法、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去年与今年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决议草案以及今年度政府预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