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影响有限 富邦金并购日盛金案 公平会通过

富邦金控公开收购日盛金控案,公平决议通过。报系资料照片

有望成为国内首起金金并的富邦金并购日盛金案公平交易委员会(下称公平会)今(24)日宣布通过该起并购案,由于对市场影响有限,决议不禁止结合。

富邦金1月29日公告,原先设定公开收购期间至2月1日,延长50天至3月23日,希望提供所有股东充分的考虑时间,盼能获得全体股东支持参与该起并购案。富邦金去年12月18日公告,预定收购日盛金100%股权,最低收购数量为过半的50.01%,将以每股13元收购,但引发收购价格过低,以及富邦金收购资金来源等问题,受到外界关注。

至于公平会今日会议通过,富邦金提出并购日盛金的计划,以下为新闻稿全文

公平会于110年2月24日第1528次委员会议通过,有关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公司)拟与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盛金控公司)及其从属事业结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定,不禁止其结合。

公平会表示,富邦金控公司拟以公开收购方式取得日盛金控公司全部已发行普通股50.01%至100%之股份,并控制日盛金控公司及其从属事业之业务经营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条第1项第2款及第5款之结合型态。因参与结合事业已达公平交易法第11条第1项第3款销售金额申报标准,且无同法第12条除外适用之情形故向公平会申报事业结合。

本案参与结合事业均为金融事业,公平会在审议期间亦征询该等事业之主管机关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意见。公平会表示,富邦金控公司从属事业营业项目主要为保险业及银行业等,而日盛金控公司从属事业营业项目主要为证券业及银行业,另参与结合事业尚在期货、证券投资顾问创业投资及保险代理人等业务具有水平重叠关系,又保险代理人业务属保险业下游销售通路,因此亦具有上、下游垂直连结之关系,故公平会就本件事业结合申报案分别针对参与结合事业水平重叠部分及垂直连结部分进行分析

在水平重叠部分,公平会指出本案所涉及的银行、证券、期货、证券投资顾问、创业投资、保险代理人等相关市场,市场参与者众多,多属低度集中市场结构,参与结合事业在各自所属市场之市占率均有限。具体而言,对投资大众、资金需求者投保人金融服务需求者而言,尚有众多的潜在交易对象可供选择,并无事证显示参与结合之金融业者互为对方的最佳替代选项,另本案结合后,对于上述相关市场之市场集中度增加幅度有限、市场结构改变小,不致显著增加共同行为之风险

在垂直连结部分,公平会分析认为倘若结合后,参与结合事业旗下保险通路业者拒绝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商品,或参与结合事业旗下保险业者拒绝供应保险商品予其他保险通路业者,由于上游保险业者及下游保险通路业者数量甚多,其他保险业者可选择合作的对象不限于参与结合事业旗下保险通路业者,保险业者也可透过所属业务人员或以直接通路销售保险商品,反之,其他保险通路业者可选择交易对象亦非只限于参与结合事业旗下保险业者。因此尚难认参与结合事业在结合后,有能力封锁上游保险商品及下游保险销售通路。

公平会审查结果认为,本案结合尚无显著限制竞争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定,不禁止其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