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钦告司法院长 年后开庭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石木钦自诉司法院长许宗力等3人诬告、伪造文书台北院定18日首开庭。(本报资料照片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前委员长石木钦与富商过从甚密,掀起司法「百官行述」丑闻。石不满司法院指他违反法官伦理,还被移送监察院弹劾,自诉司法院长许宗力等3人诬告,台北地院去年驳回,案经高院发回,北院排定农历年后的18日首开庭。据悉,石木钦将委律师代表出庭

石木钦自诉指控,最高检察署2014至2018年间接获匿名检举,指他违反法官风纪检方均以查无不法签结;司法院2019年间接获检方函转,9月召开人审会,许宗力及时任秘书长太郎政风处长沈明伦却在人审会开会前,将调查报告泄露给特定媒体,诬指他违反法官风纪,并促使人审会决议移送监察院,意图使他受惩戒,涉犯诬告、伪造文书罪。

北院裁定指出,北检虽以未发现犯罪签结,但报告书明载石木钦接受富商翁茂钟不当饮宴,与翁有不当接触,并数次买进翁经营公司股票等;司法院展开调查,综合各项事证认定石1996年至2013年间与翁单独见面77次、受招待42次、高尔夫球叙12次,还为翁引荐最高法院庭长等司法高层合理推论石木钦违反风纪,并非凭空捏造,裁定驳回。

石木钦不服抗告,高院认为,北院收案后从没开庭讯问石,遍阅全卷也无任何调查纪录,就直接引用石提告内容,认定许3人犯罪嫌疑不足,未践行必要讯问、调查程序,也未赋予石说明、补正机会,裁定不合法,故撤销发回北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