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钦自诉司法院长许宗力等人诬告 高院撤销发回更裁

石木钦自诉法院长许宗力等人诬告,高院要求北院重新审理。(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现为惩戒法院)前委员长石木钦,因涉及不当饮宴遭司法院调查,最后辞去职务,并被移送监察院调查。石木钦自诉司法院长许宗力、前司法院秘书长太郎、司法院政风处长沈明伦涉及诬告、伪造文书等罪,但遭台北地院上个月裁定驳回。石木钦抗告,高等法院27日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石木钦于1997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之期间(分别担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长台湾高等法院院长),涉嫌为友人、佳和实业董事长翁茂钟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并于相关案件系属中,与翁茂钟多次宴饮及打高尔夫球,还投资翁茂钟的公司。而全案经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决议将他移送监察院调查。监察院最后对他提出弹劾。

对于遭移送监察院,石木钦非常不满,多次发声强调自己问心无愧,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并说「当法官不能没人性」。而他先前到监察院提出陈情,说他在辞官之前,司法院长许宗力曾多次透过当时的秘书长吕太郎,向他打探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惩戒案内情。最后石木钦也对许宗力、吕太郎,以及司法院政风处长沈明伦提出自诉,控告他们涉嫌诬告、伪造文书等罪嫌

案经台北地院审理,外界戏称本案为司法界顶尖对决」。但这场对决却未实际发生,北院就裁定驳回。北院在驳回裁定中指出,检方与司法院均秘密调查石木钦,发现他却时与翁茂钟有密集通联记录;另外也调查石木钦、妻子长子次子相关资金纪录,发现石家人确实购买翁茂钟开设公司的股票并且获利,因此北院认为司法院调查有所凭据,许宗力等人并非诬告,裁定驳回,「顶尖对决」未经实质审理就结束。

石木钦抗告,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收案后,未曾开庭,亦未作任何调查,就引用自诉人主张登载不实之司法院调查报告内容,迳认许宗力等人犯罪嫌疑不足而裁定驳回自诉,难认对石木钦已践行必要之讯问及调查程序,未赋予石木钦说明及补正之机会。故高院认为北院所为裁定于法未合,无从维持,为了维持石木钦的审级利益,撤销原裁定,发回北院更为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