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实财报骗投资 交保逃亡后遭逮重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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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黄泓威散布不实利资讯制作不实财务报表,让投资人购买威尼公司增资股票案发后他被羁押,一审裁定交保后他竟逃亡,去年3月才被逮回;一审依违反证交法诈伪等罪将他判囚11年、2年半可易科罚金,二审改判刑11年,其中2年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高院认为,黄男谋私利以不实资料,让威尼公司股东及不特定投资人陷于错误,误信威尼等3家公司之营运状况,而购买威尼公司增资股票及鸿图公司、大根公司之股票,使威尼公司股东及众多投资人蒙受损失,亦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危害

合议庭表示,黄男不法获利甚钜,更危害主管机关对于证券市场秩序、公司设立登记管理有效性正确性,他经一审裁定具保后停止羁押竟逃亡,一审发布通缉后,去年3月25日才缉获到案,他迄今仍未赔偿被害人损害,犯后态度难认良好,因此仍予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