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重刑有逃亡之虞 高振利报到后被上铐收押
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涉及混油案,彰化地方法院16日重判16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5000万元,法院为防他逃亡,同步开拘票将高振利拘提到案后羁押。
大统长基油品在橄榄油、葡萄籽油混入低价棉籽油和铜叶绿素被卫生单位及检调查出,董事长高振利在法院开庭时,辩称自己的油品都以低价卖出,几乎无利润可言,不涉诈欺,不认罪,犯后态度不佳,检方向法院求处重刑20年。
今天上午彰化地院一审宣判,法官认为高振利恶行重大,无悔改之意,以他触犯8件诈欺案,一罪一罚合并处16年有期徒刑,罚金5000万元,但考量到有许多下游经销商及民众有求偿需求,因此并未没收高振利不法所得纳入国库。大统长基食品厂调配室科长温瑞彬及员工周昆明因认罪被判刑2年10月,缓刑5年。
高振利今天到法庭听判,但依法院先前规定到和美警分局线西派出所报到;中午12时17分,高振利头戴棒球帽、口罩,穿着休闲外套,一如过去独自开车低调到场,在他完成签到后,突然彰化地院法警当场出示法官拘票,将他上铐拘提,高振利一脸错愕被、不发一语随法警上车。
彰化地院发言人余仕明说,法官认为高振利在重判后有逃亡之虞,才决定羁押。高振利辩护律师李进建认为,高被判16年重罪,可能因为刑度让法官认为有逃亡之虞,而高的家人都在台湾,财产也都在这里,其实没有逃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