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重刑有逃亡之虞 高振利报到后被上铐收押

一审判16年,高振利上铐「预防性羁押」。

地方中心/彰化报导

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涉及混油案,彰化地方法院16日重判16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5000万元,法院为防他逃亡,同步开拘票将高振利拘提到案后羁押。

大统长基油品橄榄油葡萄籽油混入低价棉籽油和铜叶绿素被卫生单位及检调查出,董事长高振利在法院开庭时,辩称自己的油品都以低价卖出,几乎无利润可言,不涉诈欺,不认罪,犯后态度不佳,检方向法院求处重刑20年。

今天上午彰化地院一审宣判法官认为高振利恶行重大,无悔改之意,以他触犯8件诈欺案,一罪一罚合并处16年有期徒刑,罚金5000万元,但考量到有许多下游经销商民众有求偿需求,因此并未没收高振利不法所得纳入国库。大统长基食品厂调配科长温瑞彬及员工昆明因认罪被判刑2年10月,缓刑5年。

高振利今天到法庭听判,但依法院先前规定到和美警分局线西派出所报到;中午12时17分,高振利头戴棒球帽口罩,穿着休闲外套,一如过去独自开车低调到场,在他完成签到后,突然彰化地院法警当场出示法官拘票,将他上铐拘提,高振利一脸错愕被、不发一语随法警上车

彰化地院发言人余仕明说,法官认为高振利在重判后有逃亡之虞,才决定羁押。高振利辩护律师李进建认为,高被判16年重罪,可能因为刑度让法官认为有逃亡之虞,而高的家人都在台湾财产也都在这里,其实没有逃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