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里情杀案 黄嫌有逃亡之虞裁定羁押

佳里情杀黄姓嫌犯台南地院以有逃亡之虞,裁定羁押。(读者提供/程炳璋台南传真)

台南市佳里区25日上午发生情杀案,爱慕詹姓女子的黄姓嫌犯,涉嫌持刀杀害詹女母亲陈姓妇人案经台南地检署以杀人罪起诉并声押,台南地院26日认为他犯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并有反复杀人、伤害、恐吓的高度可能,裁定羁押。

黄嫌行凶后落网,法官讯问时否认杀人,台南地院审酌此案,检警扣有凶刀,黄嫌在案发前发给詹女的恐吓讯息,陈姓妇人因刀伤死亡,认为他犯嫌重大。

台南地院表示,黄嫌所犯杀人罪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到案时仍避重就轻,否认杀人,已有畏罪卸责事实案发后逃离现场,认定他有逃亡之虞,且高度可能反复实行杀人、伤害与恐吓罪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黄嫌犯行对社会治安有相当危害,应予羁押,确保日后的侦查、追诉,无法以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方式代替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