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水上乐园之狼 法院认有再犯之虞裁定潘男羁押

8岁潘姓男子警方逮捕,30日北检复讯后开羁押庭审理裁定收押,潘嫌走过车道准备上囚车。(郑任南摄)

北市汀洲路自来水园区洛德城堡涉嫌性侵幼童的潘姓男子法院裁定遭羁押。(本报资料照/谢明俊翻摄)

台北市汀洲路三段「洛德城堡亲子水上乐园」,惊传连续发生两起落单幼童被拉进「漂漂河」山洞强制猥亵案,涉案的18岁潘姓男子经检察官讯问后,以潘嫌涉嫌妨害性自主罪涉嫌重大,声请羁押。台北地方法院30日下午开庭讯问后,法官认为潘嫌是在公共场所利用被害国小女生落单机会,随机对被害女童强制猥亵,有反复实施之虞,有羁押必要,裁准羁押。

洛德城堡惊传接连发生2起幼龄女童,遭年轻男子拉到漂漂河的山洞内抚摸下体,涉及强制猥亵案,辖区中正二警分局据报后,29日查出是18岁潘姓男子涉案,昨日傍晚到新北市淡水区潘嫌住处逮捕潘嫌;潘嫌坦承犯案,警方将他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官讯问后,以潘嫌涉嫌妨害性自主罪涉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复实施犯罪之虞,声请北院羁押。

法官今(30)日下午开庭讯问后,认为潘的犯罪情节,是在公共场所利用被害国小女生落单机会,随机选取被害国小女生对其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对于社会治安及一般人民对于社会安全的观感影响甚大,权衡司法权的有效行使被告人身自由的保障,没有较羁押侵害为小的其他替代手段,足以防足潘反复实施与本案相类似的犯行,有羁押必要,裁定应予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