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与人夫溜进「公司旁摩铁」 汽车女业务遭抓包扯:分楼休息

▲在汽车公司担任业务陈姓男子,2019年间被妻子抓到与同事在离公司不远处摩铁开房间。(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徐恺昕新竹报导

在汽车公司担任业务的陈姓人夫,2019年间被妻子发现他在上班时间,于公司同条路上的某间摩铁与刘姓女同事开房间,陈妻知情后一状告法院法庭刘女辩称,当天下午是去找客户,仅是中途停靠,且2人有「分楼休息」,但法官不采信她说词,认为陈女行为侵害陈妻配偶权属实,判她须赔偿15万元。可上诉。

陈男与妻1992年结婚,2人婚后育有1子,陈妻2019年7月15日发现老公与公司女同事上摩铁开房间2小时,深感遭受背叛,夫妻俩更时常为此争吵,她后来因承受不住精神折磨与伤害,气得搜证上法院提告,向小三求偿50万元。

陈妻痛诉,刘女与她老公是公司同事,2人已共事多年,期间刘女明知陈男已为人夫,平日仍常假藉业务之名与其过从甚密,甚至还被她无抓包在公司不远处上摩铁,行为明显已逾越普通男女之间的交往。

法庭上,刘女矢口否认侵害刘妻配偶权,她辩称自己当天肚子不舒服又过敏,下午刚好要去彰化找客户,才会中途先找旅馆休息,强调2人在摩铁内没有共处同空间,陈男在楼下联络客户,她则独自在楼上休息。

新竹简易庭审理时认为,陈男与刘女前去的摩铁与公司均在新竹市中心同一条路上,倘若2人当天下午要去找客户,应该可以午餐后即从公司离开,根本没有必要在距离公司不远处找摩铁,又在里头休息2小时,行径实在有违常情,且已逾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范围,审酌双方财力后,认为刘女应赔偿陈妻15万元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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