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埔里箱尸命案 周嫌有逃亡之虞地院裁定羁押

南投埔里箱尸命案经南投地方检察署检察官声请南投地方法院羁押,南投地院19日表示,被告周嫌杀妻犯后未留于现场报警处理,反而离去并前往台中、高雄台北等处。(摘自埔里警分局网站卢金足南投传真)

南投埔里箱尸命案经南投地方检察署检察官声请南投地方法院羁押,南投地院19日表示,被告周嫌杀妻犯后未留于现场报警处理,反而离去并前往台中、高雄、台北等处,涉犯刑法271条第1项杀人罪罪嫌疑重大,裁定被告周嫌予以羁押。

南投地院指出,南投埔里箱尸命案南投地方检察署检察官18日晚间6时许,就被告周嫌涉有杀人犯嫌向南投地院声请羁押,因应防疫及符合「台湾高等法院暨台湾高等检察署研商防疫期间办理强制处分戒护、移送及讯问被告具体措施」采以远距视讯科技设备讯问被告。

南投地院为避免人员移动,增加感染风险法官昨天晚间8时30分讯问周嫌,法官依证人供述、相关资料证据,认为周嫌被告罪嫌疑重大,且犯后未留于现场报警处理,反而离去并前往台中、高雄、台北等处。

令人发指的是犯案后,购买铁管胶带,将被害人尸体装箱包裹,有逃亡及湮灭证据之虞,可能有再度逃亡之虞,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于昨日晚间9时许裁定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