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杀警案梅姓凶嫌送办 台南地院裁准羁押禁见

台南市刘姓侦查佐凌晨与友人住处附近KTV练歌时,遭梅嫌枪击受伤送医不治身亡。(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刑大刘姓侦查佐遭枪杀案警方14日深夜在高雄内门拦车查获被友人以轿车接应窜逃的凶嫌梅姓男子,起获作案手枪一把、子弹25发,15日下午依杀人罪嫌送办,并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台南地院羁押庭于深夜10时裁准羁押禁见。

台南地检署15日晚上6时30分许指出,台南地区警案被告梅嫌经庄士嵚检察官讯问完毕,认其涉犯杀人罪,犯罪嫌重大,所犯为最轻本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逃亡及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南地院羁押合议庭法官于深夜10时裁定羁押禁见,法官裁定羁押主要理由,认为涉案被告涉犯杀人罪嫌重大,所犯为最轻本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逃亡及串证之虞,非经有羁押难以顺利侦查,有羁押必要,予以羁押禁见。

据查,6月14日凌晨1时多,45岁刘姓侦查佐与友人到住家附近柳营区一处练歌场聚会唱歌,遭另桌1名疑似相识男子开枪射击刘员送医急救后仍伤重不治死亡。

台南市警局黄宗仁获知后,立即指示成立专案小组追缉凶嫌积极侦办,经专案小组彻夜调查相关事证,掌握犯嫌48岁梅姓男子可能逃窜路线后,统合刑事局侦查第八大队、台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队、保安警察大队、刑事鉴识中心玉井分局及新营分局警力,兵分多路出动追捕,终于在14日深夜10时8分许,见时机成熟发动缉捕行动高雄市内门山区道路上,以侦防车冲撞梅嫌所搭乘接应友人所开的轿车,逼迫停车,并以以侦防车采前后包抄方式,逮捕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梅嫌,起出1把作案凶枪及子弹25发。

随后警方押回台南市警新营分局侦讯因梅嫌拒绝夜间侦讯,15日上午警方才进行侦讯,以进一步厘清作案动机及相关案情。据了解,梅嫌与死者认识,3年前双方因故发生互殴伤害事件,由于双方事后都没提伤害告诉,所以并未成案,惟双方因此似有怨隙

案发时刘员曾一度离开练歌场,梅嫌得知刘员离开,才偕同女友及友人进练歌场,未料刘员后来又折返练歌场,双方不期而遇,疑因之前互殴案发生口角,梅嫌在酒后愤而开枪行凶,行凶后立即窜逃,并由其他友人藏匿及接应逃亡,幸好警方发挥团队联合作战成效,掌握梅嫌逃亡动向,才能在案发不到21小时将梅嫌及接应之人查获带回侦办,警方认为是临时起意行凶作案,全案侦讯后依杀人等罪嫌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