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剪刀刺伤台南杂货店老板 凶嫌被裁定羁押但不禁见

涉嫌持剪刀刺杀台南市南区新都路陈姓杂货店老板的37岁陈姓男子,经台南地检署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法官26日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灭证之虞,裁准羁押但不禁见。(本报资料照片)

涉嫌持剪刀刺杀台南市南区新都路陈姓杂货店老板的37岁陈姓男子,被依杀人未遂罪嫌移送后,经台南地检署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法官26日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灭证之虞,裁准羁押但不禁见。

据了解,陈姓男子于24日上午先在高雄偷得机车后,当天中午近11点骑车前往南区新都路某杂货店,向陈姓老板佯称要买酒,却持剪刀朝老板的脸、胸、手等部位刺杀,导致对方受伤逃到店外。案发后,陈嫌骑机车往高雄方向逃逸,陈老板则被送医救回1命。

昨天警方越区前往高雄查获陈嫌,他虽坦承涉案,但对犯案动机与过程交代不清,检方讯问后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

今天下午台南地院开庭时,法官认定陈嫌涉犯刑法杀人未遂罪,有卷内证据及相关证人证词可以佐证,足认犯罪嫌疑重大,加上已预知犯下此案后会被警方查缉,有规避检警侦查及司法审判情形,有事实足认有逃亡、湮灭证据情形;另陈嫌供述内容,也有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之虞;所犯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逃亡、灭证之虞,依《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收押不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