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羁押禁见赵正宇 理由:有逃亡串证之虞

北院认定赵正宇有逃亡、勾串、灭证之虞,交保无法替代羁押,为防止勾串,所以裁定羁押禁见。(本报资料照)

立委赵正宇涉及收受殡葬业者贿款后,向阳明山国家公园管理处施压变更管制区台北地方法院8日开庭更为裁定,法官认为赵有逃亡、勾串、灭证之虞,斟酌比例原则后,认定交保无法替代羁押,为防止勾串,所以裁定羁押禁见。

裁定理由指出,赵正宇涉犯本刑5年以上的不违背职务收贿罪,起诉审判恐有重刑,所以逃亡规避侦查、审判、执行的可能性很高,而且赵位居要职有深厚人脉,名下有多笔房产,自己坦承曾仲介不动产买卖收取佣金数百万元,很有财力,赵有逃亡的动机,也有逃亡的能力

同时,赵正宇所犯的罪有高度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共犯证人的可能性,而且赵对他家中遭扣的高额现金无法清楚陈述来源,又对照赵的办公室主任林家骐关于收受款项部分供述不一,都与常情不符,不能排除林家骐是因职务或其他利害关系而袒护赵正宇的可能。

所以法院认定,赵正宇有逃亡的可能,又有逃亡、勾串、灭证的可能,所以交保无法替代羁押,为防止勾串,裁定羁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