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彭振声羁押禁见!北院裁定理由曝光

▲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2日因京华城弊案,被台北地院裁定羁押禁见。(图/记者袁茵摄)

记者黄哲民、赵蔡州/台北报导

台北地院1日晚间召开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羁押庭,经数小时审理后,于2日凌晨3时宣布彭振声裁定羁押禁见,北院稍早也给出羁押理由。

台北地院表示,彭振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罪嫌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声与应晓薇、沈庆京等人间之犯意联络、行为分担为何等重要事实,均尚有未明,有待检察官厘清。

台北地院认为,彭振声辩称都是依照都委会决议、依法行政处理,然而彭振声曾在都委会多次会议上或预设立场,或违反议事规则,或无视委员之反对意见,或指定「支持补偿京华城之委员」以及「较无经验之委员」担任专案小组之召集人。

台北地院点出,彭振声当时是台北市副市长,也是都委会的会议主席、京华城专案的专案管理人,是本案上层的关键角色,因此对于案件的犯罪事实应知甚详,而与其他共犯有利害一致之处。

另共犯应晓薇、沈庆京均为本案上层共犯,两人经讯问后均否认犯行,均被本院认定有串证之虞而羁押禁见中,综合以上内容足以认为彭振声与其他共犯确实有互相配合做不实陈述之动机及可能,故应认有相当理由足认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台北地院又指出,彭振声所涉罪名重大,且图得之利益及贿赂金额也相当庞大,故国家实现本案刑罚权之公益甚重,又考量本案所涉犯罪具有相当隐密性,搜证不易,加上涉案人数少,或位居要职或有相当财力,而均有相当之影响力,然本案仍有诸多事实有赖亲自在场见闻之证人始能完整还原,综上可认为本案案情晦暗的危险性仍高。

台北地院认为,考量如今网路及通讯软体发达,彭振声可轻易以秘密方式与他人沟通以进行勾串,而具保已不足以作为预防串证的有效手段,为了避免彭振声与相关嫌疑人勾串,确保本案司法权行使之有效程度,审酌后认为彭振声有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