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案!彭振声遭羁押禁见 关键共犯是「她」

京华城案彭振声遭羁押禁见,关键曝光,共犯是「她」落跑了。(刘宗龙摄)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涉嫌京华城弊案,遭台北地检署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图利罪声押禁见,柯文哲历经56小时往返北检、北院的马拉松式讯问后,台北地院在昨天(1日)晚间8时召开声押庭,检察官及律师当庭激烈攻防,法官今(2)日凌晨裁定彭羁押禁见。彭的律师李岳洋表示,很难过,会提起抗告。

依据北院裁定书显示,彭振声遭羁押原因,是共犯邵琇珮则「显可疑系因畏罪而潜逃中」。邵时任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总工程司,是负责审议京华城案的都委会执行秘书。

北院表示,彭振声涉犯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卷内事证可稽,且所涉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彭与应晓薇、沈庆京等人间之犯意联络、行为分担为何等重要事实,均尚有未明,有待检察官厘清,有羁押必要。

彭固辩称:他是依照都委会通过的决议去做,伊都是依法行政。但北院认为,彭当时为都委会之会议主席、本案之PM即专案管理人于都委会多次会议,或预设立场,或违反议事规则,或无视委员之反对意见,或指定支持补偿京华城之委员以及较无经验之委员担任专案小组之召集人。

北院认为,彭曾为台北市副市长,并为都委会之会议主席、本案之专案管理人,堪认其为本案之上层及关键角色,故其对本案犯罪事实应知之甚详而与其他共犯互具证人适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处。另共犯应晓薇、沈庆京亦俱为本案上层共犯,这些人经北院讯问后,亦均否认犯行,并均为北院认定有串证之虞而羁押禁见中。而共犯邵琇珮则显可疑系因畏罪而潜逃中,堪认彭与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为不实陈述之动机及可能。

由于本案既有诸多重要待证事实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据实陈述之情形,亦有互相配合为不实陈述之动机及可能,故应认有相当理由足认彭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表示,京华城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且所图得之利益及贿赂之金额均极为庞大,故国家实现本案刑罚权之公益甚重。

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质上有相当之隐密性,搜证极为不易,此由本案实际上动员诸多人力搜证可见一斑。另本案涉案人数非少,或位居要职或有相当财力,而均有相当之影响力,然本案仍有诸多事实有赖亲自在场见闻之证人始能完整还原。堪认本案案情晦暗的危险性仍高。

北院说,以现今网路及通讯软体发达,被告可轻易以秘密方式与他人沟通以进行勾串,而具保亦非预防串证之有效手段。综上,衡酌羁押对被告权利之限制,及以羁押手段防免被告与共犯勾串,确保本案司法权行使之有效程度,认彭有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之必要。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