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案彭振声羁押禁见 律师:最快今天将提抗告

▲彭振声遭北院裁定羁押禁见。(图/记者李毓康摄)

文/中央社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声押禁见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彭振声的律师李岳洋指出,最快将于今天向法院提起抗告。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8月30日展开搜索、约谈行动。检察官认定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前副市长彭振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贿及图利等罪,将2人声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无保请回、彭振声羁押禁见。

彭振声涉案部分,北院指出,彭振声否认犯行,但依卷内事证,足认彭振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对于主管或监督的事务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彭振声与应晓薇、沈庆京等人间的犯意联络、行为分担为何等重要事实,均尚有未明,有待检察官厘清。

北院表示,彭振声辩称他依法行政,依照都市计划委员会通过的决议执行,但彭振声时任都委会会议主席及京华城案专案管理人,却于都委会多次会议上,不仅预设立场,或违反议事规则,或无视委员的反对意见,或指定支持补偿京华城的委员及较无经验的委员担任专案小组的召集人。

北院认为,彭振声为本案的上层及关键角色,与其他共犯的利害多有一致之处,且本案共犯、台北市都市计划委会执行秘书邵琇珮疑似畏罪潜逃中,据此认为彭振声与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为不实陈述的动机与可能。

北院另指出,本案有诸多重要待证事实未释明,而彭振声与共犯间均已有不据实陈述的情形,也有互相配合为不实陈述的动机及可能,有相当理由足认彭振声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审酌,京华城案所图得的利益及贿赂的金额均极为庞大,考量本案搜证极为不易、涉案人数非少,或位居要职或有相当财力与影响力,且本案仍有许多事实有赖亲自在场见闻的证人还原,因此裁定彭振声自9月2日起羁押2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