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晓薇延押理由曝!犯罪嫌疑重大且具逃亡能力 有与证人勾串之虞
▲应晓薇延长羁押2个月。(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黄哲民、刘人豪/台北报导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涉于京华城改建案中,收取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贿赂4740万元并利用职权护航提高容积率,双双被羁押禁见至今,台北地检署日前声请延押2人,台北地院今(28日)认为应晓薇犯罪嫌疑重大、有长期在国外居住滞留不归能力,裁定延押2个月。
台北地院指出,参酌检察官提出侦查卷宗后,依应晓薇供述以及卷存相关证人证述、共犯供述、书证等资料等,堪认应晓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证据资料显示,应晓薇有长期在国外居住、滞留不归能力,故应晓薇逃亡原因仍然存在。
台北地院表示,本案亦不能排除检察官在后续侦办过程,应晓薇为脱免或减轻自己之刑责,以其自身影响力,而与待查证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证人违背真实而为有利于应晓薇的虚伪陈逑,仍有事实及相当理由足认应晓薇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台北地院综合上情,并斟酌比例原则,认应晓薇有延长羁押之必要,自10月29日起延长羁押贰月,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