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法警转身翻2公尺墙脱逃3天 嫌主动投案:想多赚钱筹6万罚金

陈男供称手铐电锯锯断。(图/翻摄自东森新闻画面

社会中心云林报导

云林一名41岁的陈姓男子因为过失伤害罪嫌遭判刑2个月,26日遭逮归案,要解送时却趁法警转身不注意时狂奔,带着手铐并翻过2公尺高的围墙趁乱逃逸,29日下午主动到斗南分局大埤分驻所投案,供称脱逃是想要去找工作赚钱缴罚金,但如今又得多背上一条刑责1年以下的脱逃罪。

陈姓男子因为车祸撞伤对方遭判刑2个月,可以易科罚金6万元,但他不愿意罚钱也不想要被关,就一路逃避,直到26日遭到逮捕归案,但却趁解送时逃逸。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黄怡华表示,当时陈男等人犯上手铐排队警备车,「他排第一个,由法警戒护他上囚车时候,法警开启铁门时,人犯趁法警背对他的时候翻墙逃逸。」

虽然围墙高2公尺,但中间的弧型设计却让陈姓男子能够带着手铐还能翻墙逃逸,法警上前追查人已经逃逸无踪。陈姓男子29日主动投案,供称逃离地检署之后偷了脚踏车逃逸,手铐已经用电锯锯断,想要工作筹得6万元的罚金,多赚点钱才会逃,但看到新闻播报该事件,觉得自己逃不了,才会主动投案。

黄怡华表示,「戒护疏失方面也已经调查,法警可能涉及刑法纵放人犯罪责。」并且要求厂商增加围篱,以及检讨押解人犯的机制,防范未来再有类似事件发生。而陈姓男子经过讯问后,解送云林地检署,如今还得多面临一条脱逃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