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人赛路面竟有窟窿致摔瘫 基隆市府国赔须967万确定

蔡姓男子参加基隆市府举办的铁人三项竞赛,竟摔成瘫痪,获国赔967万余元确定。此为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铁人三项路面竟有大窟窿新北市蔡姓男子2014年间参加基隆市政府举办的铁人三项竞赛,结果自行车竞速项目中,摔进基隆市湖海路赛道上的大坑洞,最后颈椎骨折下半身永久瘫痪。蔡男向基隆市府请求国赔,一审判准1025万,二审仍判国赔967万余元。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4日驳回上诉确定。

判决指出,案发时年纪43岁的蔡姓男子,于2014年9月20日参加基隆市政府主办之「2014基隆市铁人三项竞赛活动」,在自行车竞速项目中,全速冲刺的蔡男骑车经过基隆市湖海路2.6公里处的赛道时,一头栽进赛道上出现的长50公分、宽40公分、深4公分大坑洞,而后自行车失控,撞击路边水泥护栏倒地

蔡男送医急救后,颈椎、手脚多处均严重骨折,最后医师判定双下肢瘫痪等永久性伤害。蔡男认为基隆市政府不仅是出事道路主管机关,也是赛事的主办机关,对道路管理有欠缺,导致他永远瘫痪,一辈子痛苦;另外他2名女儿也因此受有精神上痛苦,因此提出国赔诉讼,请求基隆市府国赔1359万余元。

但法院审理时,基隆市政府悍然拒绝赔偿,并辩称市府已善尽道路管理、维护责任,市府还将责任推给蔡男,指称蔡男是因为中暑才摔车,与市府无关。一审法院认定基隆市府有疏失,判准国赔1025万余元。上诉二审后,仍认定基隆市府有疏失,再度判准国赔。

而二审判准国赔的理由中指出,基隆市政府为该路段主管机关,且为这次竞赛主办单位。基隆市府相关规定及时修复路面坑洞,或设置警示号志措施,已有疏失;且市府委托之铁人三项协会,也向法院承认,赛前进行会勘时就已发觉坑洞存在,但基隆市政府却无任何积极防止危险或损害发生之具体行为,高院因此认定市府显然欠缺管理与养护,必须负担国赔责任。但考量蔡男疏未注意车前情况,高院认为他应该负担30%与有过失比例的责任。经过重新计算后,改判基隆市府须国赔967万余元。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4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