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坑洞害骑士摔车受伤 嘉市府遭判国赔10.7万元

嘉义市世贤路3段有坑洞造成男骑士摔车受伤,法院判嘉市府国赔10.7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江姓男子指控2年前骑机车行经嘉义市世贤路3段,因路面坑洞导致他摔车受伤,向嘉义市政府请求国赔,嘉义地方法院法官审理认为嘉市府有管理疏失,但江男也有过失,判决市府赔偿10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22年5月5日上午江男骑机车在嘉义市世贤路3段交岔路口左转新民路,世贤路3段慢车道内侧边线有1处坑洞,江男行经此坑洞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机车在坑洞左前方有6.4公尺的刮地痕,江男的左侧近端肱骨骨折,机车也损坏。

江男主张嘉义市政府未尽到养护道路的责任,造成他摔车受伤,他不能工作,还要支付医疗费用、机车维修费,请求市府要国赔35万余元。

法官审理,事故发生时,路面的坑洞,嘉市府未及时修补,又未设置警告标志,影响行车安全,足认对公共设施欠缺管理,不过,案发时天气晴朗,视线佳,坑洞长宽约40分、深约5至6公分,江男应能注意到而能闪避。

但江男骑机车左转弯时,并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加上市府未妥善管理道路,都是造成摔车的原因。

法官认为,江男对此事故应负担70%过失责任,依民法规定减轻嘉义市政府70%赔偿金额,则市府应赔偿10万7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