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洞害骑士摔死!法院改判国赔太多、中华电信负半责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陈姓男子于2012年骑车经过忠孝东路时,因路面坑洞导致摔车撞树而亡,家属求偿国赔1149万元,北市府认为应是中华电信的疏失,向中华电信提告求偿全额。二审则认为双方得各负一半责任,而陈男家属名下财产破百万,生活无困难,因此仅需赔丧葬费抚慰金共332万即可,判中华电信赔北市府166万多元。

35岁的陈男2012年5月19日骑机车行善导寺出口外的公车站牌,因该处柏油路面的坑洞落差深近10公分,让他闪避不及,摔车撞树死亡;北市府2013年赔偿陈男家属3人丧葬费、抚慰金、扶养费共1149万3396元。但北市府新建工程处认为坑洞旁有中华电信的人手孔,中华电信应负责检查修护路面,因此求偿国赔全额1149万3396元。▼事发路段在忠孝东路一段。(图/翻摄自Google Map)

中华电信则认为,事故前未在该处施工,而且坑洞和人手孔距离超过50公分,中间道路也没有破损和裂痕,应非人手孔造成,而坑洞下方还埋有台北自来水事业处的管线,后来8月时还发生管线漏水意外,因此该处应该是自来水管线造成凹陷。一审认定中华电信的说词,判市府败诉。

高院认为,自来水管线漏水,是在事故后2个月才发生,两起事件没有因果关系,虽没证据证明凹陷是人手孔导致,但中华电信应依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条例」对人手孔盖周围1公尺范围道路负起检修责任,认定新工处和中华电信各负一半责任,二审改判中华电信败诉。

另外针对赔偿金额,高院与最高法院认为,陈男的父母妻子年收入破百万,且名下都有多笔财产,这些财产足以维护生活,不必再赔扶养费,因此判决只须赔偿殡葬费和慰抚金三人共332万元,由新工处和中华电信各负一半,约166万余元。新工处日前再上诉最高法院后遭驳回,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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