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路面坑洞害摔车骨折!护理系女大生提国赔98万 法官判免赔
台中一名就读护理系的叶姓女大学生,去年(2016)3月骑车经过东海大学附近的台湾大道4段和玉门路口,却遇到路面坑洞摔车,造成骨折等,认定市府建设局有疏失,依照国赔法提告要求医药费等98万多元,不过地院一审判决,市府虽有责任,但无法24小时巡查,因此判免赔,全案还可以上诉。
叶姓女大学生去年3月25日早上7点多,骑车行经台湾大道4段和玉门路口时,却遇到道路有一处坑洞,造成他自摔倒地,全身多有挫伤、骨折、韧带断裂等状况,后续还需要复健,认为建设局有管理疏失,没有维修好道路又没有设置标示,因此提告求偿医药费等共98万多元。
一审开庭时,叶女说,原本实习结束可以到医院工作,却因此无法工作,因而求偿医药费、精神抚慰费、薪资等98万多元;而建设局强调,当年3月23日曾有巡查,当时没有发现有坑洞,加上事发当天也没有人通报、没有市民反映,如果有其他的偶发事件,碍于人力等因素,无法24小时派人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