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路面出现大坑吞掉机车骑士 判准国赔850万确定

高雄骑士摔入大坑,获准国赔850万元确定。(图/视觉中国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市港区南区焚化炉附近路面,2015年间出现一个1.7公尺长、1.1公尺宽的坑洞,导致机车黄姓骑士不慎摔入坑内,摔成颅内出血等重伤。骑士向管理路面的经济部工业局请求国赔,最高法院审理后,认定工业局有疏失,18日判准国赔近850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5年6月2日,下午5点半左右,正是下班车水马龙时间,高雄市黄姓机车骑士骑乘重型机车,沿高雄市小港北林由南向北行驶,行经南区焚化炉第二出口前时,这时路面突然出现一个1.7公尺长、1.1公尺宽的坑洞,骑士闪避不及,一头栽进坑洞内,受有颅内出血、头部外伤并左侧颜面骨骨折、左脸撕裂伤、四肢擦伤等伤害。

骑士虽然幸运保住一命,但认为负责管理该段道路的经济部工业局,本应随时注意维护道路之平坦无暇,并即时填补路面坑洞,以确保用路人权益,惟疏未填补坑洞,亦未设立警告标志提醒用路人注意闪避,致他因此摔倒受伤。因此提出国家赔偿诉讼,请求854万余元国赔。

法院审理时,工业局否认具有疏失,拒绝赔偿。工业局辩称,管理并无疏失,会发生车祸是因骑士发现路边大卡车,才往快车道方向骑,最后才会掉进大坑,这并非工业局所得预料,所以管理无欠缺,拒绝赔偿。但法院均认定,肇事的道路坑洞为经济部工业局管理而知悉,虽经济部已委请工程公司进行修补,但工程公司对坑洞未能及时修补,且亦无设置警告标志,使得用路人能及时闪避因应影响行车之安全,导致本件事故之发生,工业局必须赔偿。

一审法院计算损失后,判决工业局国赔853万余元,上诉二审后,高雄高分院改判准849万6千余元。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8日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