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内下嫁囚犯 她不愿守寒窑8年 反悔诉请离婚
明知陈姓男子得入狱服刑4年,薛姓女子仍执意嫁给他,但薛女得知陈男得关8年,反悔诉请离婚。(示意图/中时资料照)
薛姓女子年轻不谙世事,几年前交往仅3个月的陈姓男子入狱服刑,对爱情满怀憧憬的她,私自于监狱内下嫁陈男,但陈男另犯3件刑案,须服刑8年,她不愿苦守寒窑,反悔想诉请离婚,一审法官判她败诉,高分院二审逆转,判准离婚。
自由报导,陈男因犯下枪砲、赌博、毁损等罪判刑4年,2015年入狱服刑,当时年仅20岁的薛女认为男友「受到朋友拖累」,虽仅交往3个月,薛女一片仍痴心,瞒着父母于监狱内下嫁陈男,深信4年后就能等到陈男归来。
怎料陈男入狱前又另犯诈欺案及枪砲案,合并执行刑期,原先关4年变成关8年,薛女得知后,无法忍受得虚度8年青春岁月,决定诉请离婚。
一审时,彰化地院认为薛女明知陈男刑案在身,仍执意嫁给他,而陈男又供其生活费,双方婚后并无发生「难以维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薛女败诉。
薛女继续上诉,台中高分院持不同见解,法官从薛女书信中得知,她收到执行书前仍不知道陈男另犯3罪,得多坐牢4年,符合民法规定「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6个月」离婚条件,因此判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