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牌「输了就口交」强压性侵!留学男反咬女网友…悲剧判刑
▲跟女网友玩牌「输了就口交」!留学男悲剧判刑。(示意图/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输的就口交!方姓男子在网路聊天室「爱情公寓」认识从事直销的A女,以介绍外国人为由,邀请到他家,期间喝酒、玩扑克牌,他提议「输的要接受指定惩罚」要求口交,带A女进厕所,接着强压口交、指侵、性侵得逞。高等法院认为方男出国留学,拥有硕士学历,却为逞性欲,推卸责任,判处3年5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2年8月,方男在网路上结识A女,因对方从事直销,想要拓展客户,便以介绍外国人认识为由,4天后传讯邀约在大直捷运站会面。当时他载着另一名不知情的男性友人和A女一同前往自家住处,3人一起喝酒玩牌,还约好输者要接受赢者惩罚,期间女方因为多次输牌受罚,不愿意继续。
没想到,方男为逞性欲,以惩罚名义要求A女口交,先把她带至厕所抚摸胸部、亲吻嘴唇,不顾对方抗拒,再回到客厅,强压其头部,为他口交、抚摸生殖器,接着强制在客厅地垫上脱去对方内裤,以手指、生殖器性侵得逞。
方男说,提议输牌就惩罚「喝酒、做运动、用手抚摸对方生殖器或口交」,但证词前后不一,一开始坦承和A女合意性交,后来坚称「想要性交,但当时硬不起来,过程约10分钟左右,就说不要了」,让法院怀疑有掩饰真相、畏罪情形。
不服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方男上诉指控,和A女为网友、两情相悦,但事后因为没有留宿,对方恼羞成怒才会诬陷。辩称A女薪水微薄,把他当肥羊,推销不成、心生怨念,诬告强制性交,但她没有反抗情形,「不可能衣服没有破损、臀部没伤痕」。
依据A女公司主管、友人等证词,当晚她确实哭着打电话求救,指遭男网友带至家中性侵,在友人建议下报警、验伤,发现触女模有多处红斑。最后法官认为,方男硕士毕业,也曾有过与网友性交经验,这回利用A女,强制性侵得逞,犯后不知悔改,反指控对方坚持留下发生性关系,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