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庆恩再审案 引爆检院互摃
富商翁茂钟的笔记本意外揭发了台湾司法丑陋面,高检署认为,当年银行经理诸庆恩被诉伪造文书案恐有冤情,日前为已亡故的他声请再审,但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检方不服提抗告并加以批评,高院回应裁定并无违误,尊重检方提抗告。
高院发布新闻稿表示,检察官声称,为受判决人之利益声请再审,系为彰显「误判零容忍」之坚持与救济,高院深感认同,但仍应遵循法律相关规定;定驳回检察官再审声请,已详予叙明理由。
高院表示,检察官声请调查之证据,不能改变法律明文规定,亦即无法影响裁定结果;高院裁定并无违误,检察官指为误判,提起抗告,高院尊重其立场。
法商百利达银行经理诸庆恩因一封匿名检举信,无端惹上官司并遭判刑确定,含冤而死。高院昨进行再审调查,诸的家属未到庭,陈佳秀用投影片花了半小时讲述这起冤案。她说翁的怡华公司在1999年与百利达银行有债务关系,银行选择「自发自买」处理债权,并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未料,翁与律师找当时的调查官员、最高法院法官石木钦吃饭后,检调只用1封匿名检举信立案调查,并依伪造文书起诉诸,台北地院判他无罪,但二审改判4月、缓刑3年,检方及诸都提上诉,最高法院审理期间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