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庆恩案再审 女检感伤「失衡的天秤」害人冤死

陈佳秀检察官林伟信

司法风纪衍生银行经理诸庆恩被控伪造定存单之再审案,高检检察署检察官陈佳秀19日在法庭感伤地说,这起案件翁茂钟司法人员不当往来造成「失衡的天秤」,诸庆恩遭判刑后含冤而死,她请求法官开启再审,受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审判

高院19日进行再审声请的调查讯问,诸的家属未到庭,检察官陈佳秀有备而来,用投影片花了半小时讲述这起冤案,并主张一审诸判无罪,二审改依伪造文书判刑4月,检察官当时是为了诸的利益提上诉,因该部分合法上诉遭驳回,符合声请再审的要件

陈佳秀说,翁茂钟的怡华公司在1999年与百利达银行(现改名法国巴黎银行有债务关系时任银行经理的诸庆恩等人询问过律师意见后,选择用「自发自买」的方式处理债权,并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未料,翁与其律师竟找当时的北市调查处机动站主任秦台生最高法院法官石木钦吃饭,之后,由一封匿名检举信立案调查诸庆恩等人,检方起诉后,台北地院认为判诸男无罪,但台湾高等法院改判刑4月、缓刑3年,检方及诸都提上诉,最高法院审理期间诸死亡。

陈佳秀感伤地说,2003年诸庆恩死亡前,司法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却与翁茂钟多次不当宴饮及打球,且高院判诸男有罪并未调查对他有利的证据等,希望高院再审庭可裁准再审,还给死者诸庆恩一个公道

承审法官黄惠敏问及,当年检察官是否针对诸男商会法不另为无罪部分上诉,要厘清是否符合再审的要件,检察官陈佳秀解释当初为了诸的利益,所以诸跟检察官的上诉都因不合法遭驳回,案件有罪定谳而非公诉不受理,可以声请再审。庭末法官谕知全案候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