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害人冤狱119天 参审员将审理

检察官甄漪办案违失遭监察委员美玉(右)、王幼玲(左)提案弹劾。(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地院家事法官蔡甄漪,2015年担任检察官侦办许姓男子案件涉重大违失,导致他蒙冤入狱119天,后获再审无罪平反,并获刑事补偿59万5000元,案经弹劾后,惩戒法院完成分案,由3名法官及2名非职业法官的参审员共同审理

去年7月惩戒法院设立后,专责审理法官及检察官惩戒案,第一审改由人民与职业法官共同审理。目前已有人权团体代表,及心理师、法学教授等共12人宣誓就职担任首届的参审员。

本案缘于2015年间,刘姓男子窃取许男机车车牌,悬挂在自己机车上后四处犯案,害许男成为替罪羔羊警方怀疑许男涉嫌骗取日籍害人手机骑车逃逸,隔年时任北检检察官的蔡甄漪起诉许男,后来许男遭依抢夺罪判囚10月,入监服刑,但经监察院调查后确认为冤狱,许男提再审,2019年6月法院改判他无罪确定。

监察院弹劾蔡女,认为她未注意警方单一指认瑕疵讯问时也只拿着单一指认的照片供日籍被害人指认,未针对报案陈述犯案机车车牌与许男的车牌明显不符的疑点,进行查明,且起诉前从未亲自讯问过许男。

监委认为,蔡虽已同意赔偿许男33万元,但她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情节重大,依法弹劾并移请惩戒法院审理,追究她违失责任

针对本案,惩戒法院已组成合议庭,由张清埤任审判长,受命法官宁馨陪席法官林惠瑜,参审员是法学教授程明修医师杨添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