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害人冤狱119天 参审员将审理
前检察官蔡甄漪因办案违失遭监察委员王美玉(右)、王幼玲(左)提案弹劾。(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地院家事法官蔡甄漪,2015年担任检察官侦办许姓男子案件涉重大违失,导致他蒙冤入狱119天,后获再审无罪平反,并获刑事补偿59万5000元,案经弹劾后,惩戒法院完成分案,由3名法官及2名非职业法官的参审员共同审理。
去年7月惩戒法院设立后,专责审理法官及检察官惩戒案,第一审改由人民与职业法官共同审理。目前已有人权团体代表,及心理师、法学教授等共12人宣誓就职担任首届的参审员。
本案缘于2015年间,刘姓男子窃取许男的机车车牌,悬挂在自己机车上后四处犯案,害许男成为替罪羔羊。警方怀疑许男涉嫌骗取日籍被害人手机后骑车逃逸,隔年时任北检检察官的蔡甄漪起诉许男,后来许男遭依抢夺罪判囚10月,入监服刑,但经监察院调查后确认为冤狱,许男提再审,2019年6月法院改判他无罪确定。
监察院弹劾蔡女,认为她未注意警方单一指认瑕疵,讯问时也只拿着单一指认的照片供日籍被害人指认,未针对报案陈述犯案机车车牌与许男的车牌明显不符的疑点,进行查明,且起诉前从未亲自讯问过许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