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伤害致死案 桥院邀心理师帮国民法官减压

桥头地院审理燕巢工地王姓男子的伤害致死罪案,于17日选出6位国民法官、4位备位国民法官。(本报资料照片)

桥头地院国民法官专庭为审理燕巢某钢铁厂员工王姓男子涉犯伤害致死罪案,于今(17)日做国民法官选任程序。经审、检、辩三方依国民法官法共同选出6位国民法官、4位备位国民法官,并于下午接续完成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宣誓及审前说明程序。

这些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将与审判长林永村、法官黄逸宁与黄志皓3位职业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预定于明(18)日上午9时30分起审理王男的伤害致死案。

桥院考虑这些国民法官的身心健康情形,为了让国民法官能妥当执行国民法官职务,以及适切评估其心理状态,桥院于选任程序前邀请高雄市咨商心理师公会理事长林子翔先对到场候选的国民法官说明,并透过正念减压及自我简易舒缓技巧,协助纾解降低无谓焦虑,增加心理韧性。

另也安排同意的候选国民法官填写「简式健康量表」量测,提供审、检、辩三方参考,同时让候选国民法官能察觉自己的心理健康程度,以决定是否依据国民法官法第16条规定拒绝担任国民法官。

此案是王姓男子于今年初因为在工地与林姓同事发生争执,王男竟然随手拿起铁条重击林男的后脑勺,林男送医后在一周内不治。检方对此提起公诉,且认为王男有勾串证人之虞,对他羁押禁见获准。王男在案发后至日前已经一再延长羁押近9月,日前声请具保停止羁押,法院裁定具保金8万元,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