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男欠债遭10人「动私刑」痛殴致死 国民法官参与审理
台东地方检察署。(本报资料照片)
台东21岁李姓男子积欠债务,去年12月遭10名男女以滴蜡、毒打、私行拘禁凌虐致死,检方日前依伤害致死起诉,其中7名成年人依国民法官法案审判。
起诉书表示,李姓男子积欠绰号「辛儿」的高姓女性友人债务,高女伙同另9名男女于2022年12月26至28 日间私自拘禁李男,以胶带捆绑李男手脚限制行动。
高女等7人及黄姓少年等3人拘禁李男期间分别以徒手、脚踹及持安全帽、藤条、西瓜刀,金属球棒、塑胶水管、拖鞋、纸管、木柄漏勺、木制球棒、塑胶椅、铝棍等物,殴打李男头部、四肢及腹部、背部,并滴蜡在李男脚部、背部、臀部,以打火机烧李脚部,喝令李男撑地、罚站,私行拘禁3日。
李男前往上厕所,坐在马桶上因伤重引发横纹肌溶解死亡,高女等人见状将李男送医,事件因此曝光,当时报案人也是高女同伙之一的陈男称「原本只想出手教训,未料出手过重」,台东县警局刑警大队、台东分局逮捕高女等10人到案。
台东地方检察署今年8月14日侦结,当中高女等7名成年人涉犯刑法伤害致死罪,法定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依国民法官法第43条第1项之规定提起公诉,这也是台东首起国民法官法案件。另同案黄姓少年等3人向少年法庭提起公诉,检察官要求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