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首件国民法官参审 毒驾案判刑12年
台中市刘男毒驾酿2死1伤,是台中地院首件国民法官参审案,8日宣判。(陈淑芬摄)
男子刘俊龙1月间毒驾窜逃酿2死1伤,台中地院8日中午辩结,此为中院国民法官参与审理的首案,虽家属请求重判无期徒刑、检方也以刘男无照毒驾、累犯,且无减刑理由,建议重判20至22年。合议庭下午宣判,依危险驾驶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判12年徒刑。中检表示收到判决后再研议是否上诉。
中院7日开庭审理这起毒驾酿2死1伤案,8日继续开庭调查证据及科刑辩论,叶姓被害人女儿哽咽说,父亲在春节年前遭横祸身亡,她无法接受,且刘男无悔意,希望法官重判,否则恐再危害他人;连姓被害人的胞兄及大姊也指出,小妹已天人永隔、大妹严重骨折仍在复健中,请求法官重判刘男无期徒刑,「不要再让他出来害人」。
检察官指出,刘男有公共危险等前案且多次进出监所,罹患精神疾病却自行断药、未持续治疗,连儿子都认为他每天喝酒、发酒疯,是家里的「米虫」、累赘,阿嬷也不愿管他。
检察官强调,刘男漠视路人行车安全,曾4次酒驾、1次肇逃前科,累犯对刑罚反应低,且无减轻刑度的事由,建议法官依危险驾驶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加重量刑,重判20年至22年。
刘男对指控均认罪,但辩称因发现同居人与他的狱友有不正常关系而毒驾发生车祸,事后他希望私下赔偿解决,但对方却要报警处理,他怕被关才肇逃;精神疾病部分都有回诊,仅案发前没有每天服药。
合议庭经评议后宣判,刘男危险驾驶致死罪部分判10年、肇事逃逸罪判3年,合并执行1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告诉代理人、律师黄逸哲表示,家属对夺走2条人命判刑12年难以接受,后续将请求检察官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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