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 国民法官参审杀夫案 判刑7年2月

全国首件国民法官参审案21日宣判,新北市63岁季姓妇人不堪范姓丈夫长期家暴,持刀杀夫,判7年2月徒刑。(蔡雯如摄)

全国首件国民法官参审案21日宣判。新北市63岁季姓妇人不堪范姓丈夫长期家暴,持刀杀夫,全案经6名国民法官、3名职业法官审理评议,合议庭认为,季女符合自首减刑条件,但不适用刑法59条酌量减刑条件,因此判刑7年2月。季女辩护律师葛彦麟说,将与季女的子女讨论后决定是否上诉;检方则说等收到判决书后讨论是否上诉。

季女与范男1982年结婚,婚后3年先生开始对她家暴,她去年11月30日情绪失控,持水果刀等凶器砍杀酒醉熟睡的范男,还拿碱片水泼洒范男,并拿抹布清理犯罪现场,事后打电话报警自首。该案审理期间,检辩双方主要争点在于季女是否符合刑法第59条酌量减刑条件。

检方认为,受长期家暴、自首坦承犯行、获得儿女原谅是季女从轻量刑的理由,但季女犯案前有摇动丈夫以确定是否熟睡,甚至走到厨房挑凶器、不开灯怕邻居看到等,显示其犯罪有计划性,且犯案手段凶残,擦拭血迹也疑似是灭证行为,因此当庭建请国民法官量刑8至12年。

辩方则认为,季女长期处于缺爱、家暴的环境,也被范男切断与家属联系管道,孤立无援,虽有多次声请家暴令、庇护场所的机会,但因爱或范男恐吓而放弃,符合减刑要件,呼吁国民法官站在季女的立场,适度量刑。

合议庭指出,依季女精神鉴定报告,她行为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应负最少判刑10年的杀人罪责,但考量她自首,始终坦承犯行,显现有真实悔悟,因此可依刑法62条自首减刑。虽然季女长期被家暴,客观上有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的情况,但考量范男在酒醉熟睡遇害,前一晚又未对季女施暴,且她已获暂时保护令,固不适用刑法59条情堪悯恕减刑。

合议庭表示,考量子女愿意宽恕季女,希望从轻量刑,以及范男家属对量刑的意见,认为检方建请量刑的刑度仍嫌过重,因此判处7年2月徒刑。

对于判刑结果是否与一般案件有偏轻或偏重,审判长黄湘莹表示,她觉得不会差太多,没有外界过度担心偏轻或偏重的问题,该案也没有超过她的预设范围,且挑选的国民法官性别男比女稍多,年纪稍大,因此审视该案的角度不会只着重在家暴,过于情感泛滥。